本品为低毒的有机磷类杀虫剂,不但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而且还具有微囊悬浮剂产品所具有的延长农药药效期、降低农药毒性和刺激性等特点,适合防治地下害虫,对幼虫和虫卵都有杀伤作用。本品作用机制为胆碱酯酶抑制剂。
1、大蒜、花生每季最多各使用1次,大蒜安全间隔期为17天;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7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;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。 2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使用时应防止漂移。 3、本品对鱼和鸟均为中等毒性;对蜜蜂和蚕均为具有高风险性农药,在鸟类保护区、水产养殖区及开花植物开花期和桑园附近的农田禁止使用。不能污染水源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器具。 4、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用药后用肥皂洗手、脸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并更衣。 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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